法規草案 - 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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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甲基纖維素」修正草案
2026-08-14 [ 評論數 0 篇]
法規名稱: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甲基纖維素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8  月 14 日
公告文號:衛授食字第 1151901141 號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 第 32 卷 150 期
預告終止日:中華民國 115  年 10 月 13 日
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甲基纖維素修正草案總說明
「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甲基纖維素」自八十年九月十日公告訂定,曾於一百零
二年九月四日公告修正。為加強食品添加物規格之管理,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三十八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執行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
及食品用洗潔劑之檢驗,其檢驗方法,經食品檢驗方法諮議會諮議,由中央主管機關
定之」,並配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甲基纖維素」之規格
標準,爰擬具「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甲基纖維素」修正草案,其修正要點如下
:
一、修正「鑑別」、「透明度」、「氯化物」、「硫酸鹽」、「砷」、「羧甲基纖維
    素鈉」、「澱粉」、「乾燥減重」、「熾灼殘渣」及「含量測定」。
二、增列「參考文獻」。
三、修訂部分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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