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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年度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班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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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別:
甲組
科 目:
民法
年 度:
86
全卷點數:
0 點
點閱次數:
1981
銷售明細:
8
考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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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廿五日公佈施行之民法親屬編部分修正條文於第一○五五條增訂所謂「會面交往權」,試問其意義及範圍如何?(30%)
二、民法第七八七條第一項本文規定:「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連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試問:
(一)本條規定之意義及目的為何?(10%)
(二)何謂「與公路無適宜之連絡」?(10%)
(三)「不能為通常使用」應如何認定(10%)
三、於占有受侵害之情形,受侵害之占有人得否向加害人主張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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