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在公海發生碰撞應由何國行使刑事管轄權?試從 PCIJ 在 1927 年「蓮花號」之裁判,及其後之 1958 年「日內瓦公海公約」和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之相關規定,依序說明此項制度在法律上之新發展。(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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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試依國際海洋法海域劃界法則,析述台灣日本漁業爭端解決之道。(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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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試從國際私法之內涵與運作,討論國際私法與國際公法之關係。(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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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效果,無報酬」(No cure,no pay),為海商法海難救助報酬之傳統原則,其意義為何?並試說明海難救助國際公約對我國海商法上海難救助「無效果,無報酬」原則之規定,有何影響與變動?(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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