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公司生產藍色小丸子,經乙批發,丙於第四台零售。丁女向丙購買藍色小丸子食用兩年後,丁與黃所生之子戊均患癌症,經查係因食用之藍色小丸子含大量致癌化學物質,而丁於郵購時,丙由第四台向觀眾保証絕無不良副作用:(40%) (一)丁或戊得否向甲、乙、丙、主張何種權利?試分述之。 (二)立法政策對商品責任應如何規範方足以保護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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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試自民法相關法律論述:(30%) (一)何謂仲裁? (二)較之訴訟制度有何優缺點? (三)仲裁較之和解、調解、調處、有何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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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妻甲、乙婚後無子女,嗣經醫院將其授精卵注入第三人丙子宮懷孕,約明將來所誕生之嬰兒歸甲、乙。給酬新台幣五十萬元,並由甲乙提供食宿直到嬰兒滿月為止。但十月懷胎嬰兒丁誕生後,丙婦反悔不將丁兒交給甲、乙夫婦。嬰兒丁之命運將如何?試自民法相關法律論述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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