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打電話給乙,聲稱乙之子已遭其綁架,要求乙至提款機將贖金一百萬元轉入甲指定之帳戶。然而,甲不知自己錯撥成丙的電話。丙接到電話頓時心慌,遂依指示至郵局進行轉帳。丙第一次過於緊張操作失敗,在旁的警衛丁覺得有異,遂上前關切。聽過丙的敘述,丁提醒丙,這極有可能是詐騙電話。丙聽從丁的勸告,便冷靜下來先回家,果然發現其子剛帶著同學回家玩網路遊戲,根本沒有綁架一事。 問:甲的刑責如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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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某甲近來經常在外流連,直到深夜才回家。妻子乙幾經觀察,認為甲可能有外遇,遂委託徵信業者丙進行蒐證。丙受委託後即跟蹤甲,果然發現甲與年輕女子丁往來密切,遂於某日拍下甲與丁攜手走進飯店的照片,據以向乙回報。乙決心抓姦,遂與丙繼續跟蹤甲丁兩人。某日,乙丙喬裝旅館服務生,趁甲應門之際,搶進屋內,將甲衣衫不整及丁半躺在床的景象拍個正著,並以此要求丁賠償。然而,事實上,丁遭到甲的隱瞞,並不知甲已婚。面對乙的求償,丁決定反向乙及丙提出刑事告訴。 問:就涉及丁的部分,乙與丙的刑責如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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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十五歲的甲男與二十七歲的乙女同居,乙育有一名四歲智能不足的兒子丙。甲脾氣暴躁,經常責打小孩,丙曾數度因而送醫急診。今年二月二日,甲滿身酒氣返家,見乙不在,心中頓生怒火,又見丙一身髒亂從外頭回來。甲責問丙為何四處亂跑,丙回答沒有。甲大怒,取來塑膠水管痛打丙。丙大聲慘叫,甲火大,遂以繩子綁住丙胸部,將他吊在起重機上,用毛巾塞嘴,繼續抽打,前後持續四個小時。之後,甲進房間睡覺,丙繼續吊在起重機上。半小時後,乙也是滿身酒氣回來,見丙被懸吊著,口鼻溢血,氣息微弱,叫喚也無反應,便知情況不妙。乙不敢叫醒甲,只能打電話找來小叔丁幫忙。二十分鐘後丁來到,見狀,與乙商議後,即以棉毯將丙包裹載至十分鐘車程外的溪邊丟棄,離去時仍見丙有微弱氣息。丙在被丟棄後約五分鐘氣絕。經鑑定,丙死於內出血。 問:甲、乙與丁的刑責如何?(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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