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乙二人為情敵,甲不僅於公眾場所大罵乙為畜牲,並邀請乙至家裡談判時,意圖讓乙拉肚子,遂於飲料中放入瀉藥,端給乙飲用,乙喝了一口後覺得味道有異,先告辭回家,不久乙隨即大瀉三天,乙痊癒後至警局報案,司法警察官以通知書,通知甲到場說明,甲在害怕之下離家至花蓮躲避後,始發現放有瀉藥之飲料仍放在冰箱,故致電給其好友丙,告知前述情事,請丙將該飲料處理掉,丙應允並立即至甲家將該飲料處理掉。試論甲於刑法成立何罪?(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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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輾轉得知友人丙之友人乙欲購買照相機,遂利用經營照相機之鄰居出外旅遊之際,邀請乙一同進入鄰居家中(以萬能鑰匙打開門),並對乙宣稱相機為其經營販賣所有,因缺錢用,如欲購買相機將以市價 7 折出售,乙即向甲購買高級相機一台,並交付價金及取得該相機後回家。請詳附理由說明甲成立刑法何罪?(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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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得知友人乙收受賄賂,意圖分一杯羹,遂向乙云:「如不給我新臺幣 100 萬元,將至司法機關告發。」乙害怕之下答應,惟因無現金,願暫時提供房屋設定抵押,以為擔保;甲乃仿照乙製作同意抵押文書之筆跡,自行製作該房屋買賣契約書,並至地政機關將所有權移轉登記。試論甲成立刑法何罪?(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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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對公務員乙素有怨隙,某日甲從友人丙處獲悉曾目擊乙收受廠商金錢賄賂,甲知丙常說謊言,上開目擊事實可信度不高,卻欲藉此機會加以構陷作為報復,乃向檢察官告發,檢察官偵查時,以證人身分傳喚甲至偵查庭訊問,甲經具結後向檢察官陳述,其親眼目睹乙收受廠商金錢賄賂,不久偵查終結,乙雖無前述收受賄賂,惟被查出有侵占公款之事實。試論甲成立何罪?(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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