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謂「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該公約主要內涵為何?身為家事調查官對此公約在進行調查與訪談時,應該有何認知與作為?(25 分)
|
二、家事調查官在進行調查與訪談時,常會運用到同理、面質、詢問、提供訊息及摘要等會談技巧,請說明上述技巧之意涵及功能。(25 分)
|
三、家庭系統(family system) 自成一個體系,包括親子次系統、夫妻次系統及手足次系統三個次系統,家庭功能即透過這些次系統的交互作用來實現,而家事事件法乃以家庭為基礎來進行建構的,基本上在處理此等親子次系統及夫妻次系統之婚姻、親子、財產等法律關係,尤其經由家庭系統失衡所造成的失功能,請根據此系統說明家事調查官在處理家庭事件時進行調查訪談應注意之各種事項。(25 分)
|
四、家事調查官在調查訪談過程中,經常需面對非自願之受訪者,請問這些非自願受訪者可能帶給家事調查官那些壓力與困擾?因此家事調查官應該統合出一個有效的整合模式,來達到其調查訪談的目的,請說明 Trotter 所建構之整合模式的四個要素,及如何運用該模式。(25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