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習慣網路購物,近日因舊電腦故障,即上網搜尋,發現乙公司正在促銷 A 型電腦,價格十分優惠,隨即按下購買鍵。惟因 A 型電腦十分搶手,致貨源不足,乙公司無法向甲確認是否出貨。甲因有使用需求,即逕向乙請求交付 A 型電腦,請問是否有法律依據?(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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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向乙購買 A 重機 1 輛,雙方約定保固期 1 年。在保固期內,A 重機出現故障,甲即書面催告乙修復,乙修復後,因保固期即將屆至,雙方同意再延長 6 個月保固期。在延長保固期內,A 重機又出現故障,甲再度催告乙修復,但一直無法修復。請問:甲依法可為如何主張?(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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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A 為一大盤商,擁有一巨大的倉庫。此倉庫中存放之貨物被明確區分為八個不同區域,且大部分的貨物是 A 向製造商 H 基於附保留所有權買賣的方式所取得。嗣 A 為了擔保其與 B 銀行間之金錢借貸,乃將放置於此倉庫中區域 3 的貨物讓與給 B 銀行。惟放置在該區域 3 之貨物,有一部分因 A 尚未支付價金,而仍屬製造商 H 所有。 試問一:前述個案中之當事人對區域 3 之貨物究存有何等權利?(15%) 試問二:倘若於前述個案之倉庫乃是 A 向出租人 V 所承租的,且 A 有數期租金未按期給付,V 於是欲對 A 放置於倉庫中之前述貨物取償,於法有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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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租人 M 將其在 B 銀行開設之儲戶存摺設質給其現在所承租之房屋的出租人 V。不久過後,M 中止其對 V 之房屋租金的給付,V 遂欲行使其在該存摺上之權利,以清償 M 欠 V 之租金債務。但 B 銀行卻拒絕將此存摺上所標示之餘額向 V 給付,蓋 B 銀行曾貸與 M 一筆金錢,清償期已屆至但 M 仍未返還,B 銀行遂依據其與 M 之定型化契約條款第十四條之約定,主張就此存摺所餘之金額擁有質權。試問:出租人 V 或銀行 B 得取得該存摺所餘之金額?此是否會因 V 與 M 間之租賃契約的締結係在 M 從 B 銀行受領該筆借貸金錢之前或之後而有所不同?(20%) 附註:定型化契約條款第十四條第一項:關於質權之合意 客戶及銀行間合意:銀行就其已取得佔有或將取得佔有之有價證券及物上擁有質權。銀行就其客戶對銀行基於銀行業務交易聯繫所已取得或未來將取得之債權(例如帳戶餘額)亦有質權。 定型化契約條款第十四條第二項:被擔保之債權 前述質權用以擔保所有銀行基於銀行業務交易聯繫對客戶之已發生的、未來始發生的及附條件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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