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 地所有人甲訴請無權占有人乙返還該地,於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聲請強制執行前,發現地上有乙建造之 B 屋。甲持該判決聲請強制執行返還 A 地時,一併聲請強制執行拆除 B 屋,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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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債權人甲取得命債務人乙商店(合夥團體)給付價金新臺幣 100 萬元之確定判決,持以聲請對乙商店之合夥人丙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如丙受執行時主張其在甲對乙起訴以前已經退夥,應如何謀求救濟?(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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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股東為甲、乙、丙、丁、戊 5 人,各持股 20%。甲、乙分別為 A 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A 公司主要財產為位於工業區內目前並未使用之土地一筆。 甲近期投資股票失利,個人急需資金周轉。在近日之股東會議中,甲強烈主張應將該土地出售以換取現金,並分發給所有股東,乙等其他 4 位股東則堅決反對出售土地,並認為公司應積極使用該土地,謀求發展。股東間因此事而水火不容。 為取得資金周轉,甲向友人庚商借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在庚的要求下,甲簽發以 A 公司為發票人,票面金額為 1,000 萬元之本票一紙交予庚。嗣後,甲又將上述之土地出售予辛。甲以 A 公司代表人身分與辛簽約並取得價金 1 億元後,甲竟人間蒸發。請問: (一)本票到期日屆至後,庚持本票向 A 公司請求付款,A 公司得否以甲代表 A 公司所為係屬營業外之行為而拒絕付款?(20 分) (二)辛向 A 公司請求履行契約並移轉登記,A 公司得否拒絕?(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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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國之「發展觀光條例」第 60 條係針對水域遊憩活動加以規範。民國(下同)111 年 5 月 18 日修正前之該條第 3 項規定:「具營利性質者未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責任保險或傷害保險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本項於 111 年 5 月 18 日修正後改為:「具營利性質者未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責任保險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請問:上述法規修正與保險法第 16 條有何關聯?(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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