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就下列情況,依關稅法及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說明海關應補稅款期間:(25 分) (一)海關按申報事項先行徵稅驗放,事後再加審查者。 (二)海關通知實施事後稽核者。 (三)因退稅款計算或退稅通知書填寫等顯然錯誤致溢退者。 (四)違反海關緝私條例情事者。
|
二、進口貨物之申報,由納稅義務人自裝載貨物之運輸工具進口日之翌日起 15 日內,向海關辦理。運輸工具進口日所指為何?請依關稅法規定說明之。(25 分)
|
三、進口貨物之交易價格,買、賣雙方具有特殊關係,致影響交易價格不得作為計算完稅價格之根據。特殊關係所指為何?請依關稅法規定說明之。(25 分)
|
四、張三公司申報進口貨物一批,經海關審核無申報不實情事,惟未依貨品主管機關規定繳納輸入許可證或同意文件,依該規定未經許可或同意者,貨物不得進口,又該法規尚無貨物沒入處分規定。該貨物尚未經海關通關放行,海關後續應如何處理?請依關稅法規定說明之。(25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