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0 分)甲為股票未公開發行之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董事,甲涉嫌淘空公司致 A 公司陷入財務危機。持有 A 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五之股東乙認為甲已不適任,要求甲應辭職下台,但甲拒絕乙之要求,請問:依公司法規定,乙可利用何項機制使甲去職?乙應遵循之要件與程序為何?又設丙為股票上市之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董事,丙涉嫌內線交易遭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投資人保護機構另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丙去職,若丙於起訴前已自行請辭,亦未兼任其他公司董事,該機構可否合法提起訴訟?若該機構仍起訴,法院應如何裁判?又設丙於該機構起訴時仍在職,惟於訴訟繫屬中自行請辭,法院應如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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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5 分)甲以所有之自用小客車一部,向 B 保險公司(下稱 B 公司)投保車體險,保險金額 30 萬元。某日,甲行駛中遭違規之乙開車撞及。經事故鑑定,甲過失比例為 20%,乙過失比例為 80%。事故時甲車鑑定價值為 60 萬元,事故後已完全無法修復。請問:就甲車之毀損,B 公司給付 30 萬元保險金後,B 公司得向乙行使代位權之金額為何?請依學說及司法實務見解分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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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5 分)甲任職 A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下稱 A 公司),擔任某共同基金之經理人,其因參與 A 公司晨會、每月選股會議,知悉該共同基金擬大量、分批買進股票上市之 B 公司股票。甲於該基金買進前,使用人頭帳戶大量買進 B 公司股票,並於該基金進場後,出脫所有 B 公司股票,獲利 1000 萬元,請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學說及司法實務見解,分析甲可能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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