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地方特考三等法制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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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科: 法制
科  目: 民法
年  度: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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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論題部分:(50 分)
(一)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二)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三)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甲於民國(下同)112 年 6 月 1 日與乙成立借名登記契約,約定甲出資向丙購買 A 地,並登記於乙之名下。於同年 7 月 1 日,甲出資並以乙之名義與丙簽訂 A 地買賣契約,乙並於該買賣契約之買受人欄位簽名,嗣後丙亦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乙。於同年 9 月 1 日,乙未經甲之同意,私自將 A 地出售給丁,並於 1 個月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丁。丁於同年 11 月 1 日前往 A 地時,甲拒絕丁進入 A 地範圍,雙方並發生肢體衝突。甲聲稱其與乙就 A 地存在借名登記關係,其乃 A 地之真正所有權人,乙僅為出名人且非真正所有權人。乙將 A 地出賣給丁之買賣契約無效,且乙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丁之行為乃為無權處分,亦屬無效。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
二、甲於民國(下同)114 年 5 月 5 日指定乙、丙及丁等 3 人為見證人(下合稱乙等 3 人),同年 8 月 8 日甲乙商量撰擬遺囑文字後,並由乙兼代筆人製作代筆遺囑(下稱系爭遺囑)。同年 8 月 15 日甲與乙等 3 人齊聚一起,並由乙唸讀系爭遺囑內容,而甲以點頭為表達,該系爭遺囑並由甲及乙等 3 人簽名蓋章。試問:系爭遺囑是否有效?(25 分)
乙、測驗題部分:(50 分)
(一)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
(二)共 25 題,每題2分,須用2B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 依民法規定,有關法律文書中文字與數字之使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應簽名者不識字,可由他人代為簽名。只要當場有二人簽名證明,亦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B)僅按捺指印不可以代替簽名
(C)同時以文字與號碼表示一定之數量,但兩者不符合時,視為以文字為準
(D)有使用文字必要之要式行為,不得經由他人代筆
2 甲將自有 A 地出租於乙,租期 1 年,月租金新臺幣(下同)5 萬元,乙應每月 15 日匯入甲在 B 銀行帳戶。今年 2 月底,甲將 A 地售讓於丙,並於 3 月 1 日完成移轉所有權登記。丙並將受讓 A 地所有權之情事通知乙,惟至今,乙仍每月將 A 地租金匯入甲在 B 銀行帳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仍得基於 A 地租賃契約,繼續向乙請求支付並取得租金
(B)該租賃契約因 A 地移轉而失效
(C)丙得向乙請求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D)丙得向乙請求支付 3 月 1 日起,每月 5 萬元租金
3 下列關於消滅時效中斷之敘述,何者正確?
(A)消滅時效中斷,乃是於時效將完成時,為避免債務人不清償,而允許時效期間接續延長
(B)時效,因承認而中斷者,若於承認後 6 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C)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若撤回其訴,或因不合法而受駁回之裁判,其裁判確定,視為不中斷
(D)因起訴而中斷之時效,自受確定判決,或因其他方法訴訟終結時,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均為 5 年
4 試驗買賣契約之性質為何?
(A)附停止條件之契約
(B)附解除條件之契約
(C)附始期之契約
(D)附終期之契約
5 下列關於期日及期間之敘述,何者錯誤?
(A)休息日在期間中而非期間之末日者,不得予以扣除
(B)民法第 120 條關於始日不算入之規定,於年齡之計算,即不得適用
(C)於計算年齡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得適用民法第 122 條有關期日補充與期間延長之規定
(D)死亡之月、日無從確定時,得類推適用民法第 124 條有關年齡計算之規定
6 丙受僱於甲遊覽公司,擔任旅行團之司機。某日,於載送觀光團前往著名景點旅途中,因分心且車速過快,致車輛失控而翻落山谷,導致車上之乘客乙受傷,並支出醫療費用新臺幣 1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為甲公司之司機,為甲公司之機關,乙得依民法第 28 條有關法人侵權行為之規定,向甲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B)丙受僱於甲公司,其於執行職務之際,因過失致乙之身體權受侵害,丙之行為構成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之侵權行為,丙應就其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
(C)若甲公司能舉證其選任丙及監督丙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注意,其得主張不負賠償責任
(D)甲公司為丙之僱用人,應依民法第 188 條第 1 項有關受僱人與僱用人侵權行為之規定,與丙就乙之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
7 甲向乙承租店面 A,供經營餐廳使用。某日,甲之受僱人丙於添加菜餚加熱用之酒精膏時,不慎引發大火燒毀 A 屋並燒傷顧客丁。關於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不具重大過失時,丁不得向甲主張民法第 188 條有關受僱人之侵權行為責任
(B)丙不具重大過失時,乙不得向甲主張民法第 434 條有關租賃物之失火責任
(C)丙不具重大過失時,丁不得向丙主張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之侵權行為責任
(D)丙不具重大過失時,乙不得向丙主張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之侵權行為責任
8 甲有感於自己時日無多,遂有意將自己所有價值不斐之 A 車及 B 畫分別贈與其長孫乙及友人丙。下列關於贈與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A)贈與對受贈人來說,係純獲法律上利益,所以即使丙認為自己無功不受祿而予以婉拒,贈與契約仍生效
(B)贈與契約是要物契約,故在交付 A 車前,甲得主張贈與契約不生效力
(C)甲不知 A 車煞車有問題而將其交付於乙,嗣後乙駕車時,因 A 車煞車失靈,致發生車禍骨折,乙得向甲主張另行交付無瑕疵之同款汽車
(D)乙得知其獲甲贈與 A 車,怕甲反悔遂經公證。公證後,乙始與丁訂立停車位租賃契約,但甲遲遲不交付 A 車,乙卻已經開始支付丁租金,則乙於贈與契約成立生效後,得請求甲交付 A 車
9 甲與乙訂立預售屋買賣契約,向乙購買預售屋,雙方約定甲有按期先給付價金之義務,但乙於訂約後發生財務危機,財產顯形減少,致有無法續建房屋之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主張不安抗辯
(B)甲得主張惡意抗辯
(C)甲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
(D)甲得主張消滅時效抗辯
10 50 歲甲某日在陽明山賞花時,遺失一只銀灰色 C 牌功能性手錶,由於該只手錶是甲 20 歲生日時,當時還在世之母親所贈,甲非常珍惜。甲即在網路上將該錶之照片與特徵公布,並透過廣告之方式表示,若有人拾獲該只手錶,將懸賞新臺幣(下同)5,000 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所發布之廣告,性質為要約引誘
(B)若乙不知廣告之內容,偶然拾獲甲之手錶,乙得向甲請求 5,000 元之報酬
(C)懸賞廣告之性質,依民法規定,係為單獨行為
(D)懸賞廣告不得撤回
11 甲對乙有新臺幣 100 萬元之債權,乙與丙訂立債務承擔契約,由丙承擔乙之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與丙訂立之債務承擔契約,非經甲承認,對甲不生效力
(B)乙與丙訂立之債務承擔契約,非經甲承認,契約不生效力
(C)於乙與丙之債務承擔契約成立時,丙即成為甲之債務人
(D)於乙與丙之債務承擔契約生效時,丙即成為甲之債務人
12 甲、乙、丙將三人共有之不動產出租於丁,但履行期屆至後,三人遲未將約定出租之該不動產交付於丁使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經丁定期催告其履約後,甲等三人屆期仍未交付時,丁得解除租賃契約
(B)經丁定期催告後,甲等三人仍未交付時,丁得終止租賃契約
(C)丁僅向甲為解除之意思表示,即生解除之效力
(D)丁僅向乙為終止之意思表示,即生終止之效力
13 甲向乙借貸新臺幣(下同)10 萬元,乙表示同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將 10 萬元移轉於甲時,消費借貸契約成立
(B)因甲與乙之約定,消費借貸契約成立,甲基於契約,得請求乙交付 10 萬元
(C)金錢消費借貸,應以書面為之
(D)乙須將 10 萬元移轉於甲,因此金錢消費借貸為處分行為
14 甲、乙共有 A 地 500 坪,應有部分均等,甲因對丙借款,為擔保該債務,雙方約定:「甲將 A 地靠馬路邊之 250 坪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該處分係指處分行為,亦包含設定負擔
(B)甲丙間約定之債權行為,有效
(C)如認甲丙間約定係就 A 地之特定一部分設定抵押權,則該設定之物權行為有效
(D)若甲丙間約定經解釋雙方當事人真意,係認甲欲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丙,則就應有部分設定行為,仍屬有效
15 同一抵押物有多數普通抵押權者,抵押權人得依民法規定,處分抵押權之次序。關於抵押權次序之處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抵押權次序處分而受利益之抵押權人,亦得實行調整前次序在先之抵押權
(B)抵押權人為特定後次序抵押權人之利益,得拋棄其抵押權之次序
(C)抵押權次序之處分,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D)抵押權人得自由調整其可優先受償之分配額
16 下列何種權利之設定,並未違反物權法定主義之規定?
(A)設定承租人對租用之房屋有物權效力之優先購買權
(B)設定將質物移轉占有於質權人之不動產質權
(C)設定在他人建物上以建築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之普通地上權
(D)設定以自己不動產供自己其他不動產便宜之用之不動產役權
17 間接占有人,乃占有媒介關係之一方當事人。下列何者非屬占有媒介關係?
(A)附條件買賣關係
(B)寄託關係
(C)租賃關係
(D)抵押權關係
18 下列何者是習慣法上所創設之物權?
(A)借名登記契約下,借名人之管理使用權
(B)最高限額抵押權
(C)讓與擔保
(D)共有人間之應有部分優先承購權
19 甲將其所有 A 地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乙,無支付地租之約定。甲復將其所有 B 地設定 10 年期限之普通地上權於丙,有支付地租之約定。甲又將其所有 C 地設定未定有期限之普通地上權於丁,有支付地租之約定。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得支付未到期之 2 年分地租後,拋棄其地上權
(B)丁得支付 3 年分地租後,拋棄其地上權
(C)丙拋棄其地上權時,應於 1 年前通知甲
(D)乙得隨時拋棄其地上權
20 甲依法受監護宣告。甲受宣告前,並未與他人訂立意定監護契約。法院選定乙任甲之監護人。依民法關於監護宣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以甲之財產購買金融債券、金融機構承兌匯票或保證商業本票
(B)乙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甲之親屬會議,按甲之資力酌定之
(C)乙代理甲購置或處分動產時,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
(D)甲之財產,由乙管理。執行監護職務之必要費用,由乙負擔
21 甲男之父為乙。乙之父親為丙。丙之母為丁。丁之妹為戊,戊有一子庚。依民法關於禁止收養親屬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設戊欲收養丙,戊與丙屬禁止收養親屬
(B)設庚欲收養乙,庚與乙非屬禁止收養親屬
(C)設庚欲收養甲,庚與甲屬禁止收養親屬
(D)設丙欲收養庚,丙與庚屬禁止收養親屬
22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結婚形式要件之敘述,何者正確?
(A)應有公開儀式
(B)結婚之書面,應當事人親自書寫
(C)結婚之書面,應經公證
(D)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23 甲乙為配偶,採分別財產制。乙死亡時,乙與甲之子女丙已死亡。乙尚有外祖父丁、外祖母戊在世,乙生前均繼續扶養。乙另有祖母庚,與再婚對象辛共同生活。就乙留下之遺產新臺幣(下同)1,800 萬元,戊應可繼承多少?
(A)600 萬元
(B)450 萬元
(C)300 萬元
(D)200 萬元
24 下列關於遺囑撤回之敘述,何者錯誤?
(A)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部分,遺囑視為撤回
(B)遺囑撤回之方式,為遺囑方式之任何一種均可,但必須與原遺囑同其方式
(C)撤回前遺囑,且同時另為其他內容之遺囑,亦無不可
(D)遺囑之撤回,不限於全部,即其一部分亦可
25 甲、乙為夫妻,有丙、丁、戊三子。丙有一子己,丁有一子庚,戊有一子辛。丙先於甲死亡,甲死亡時,丁依法拋棄繼承。甲之遺產,由何人繼承?
(A)乙、戊
(B)乙、己、戊
(C)乙、己、庚、戊
(D)乙、己、庚、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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