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A 公司為上市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甲為 A 公司之創辦人,現擔任公司之「名譽董事長」並實際掌握公司人事。甲任命未經股東會選任之乙為 A 公司之常務董事兼總經理,並實際參與董事會之運作。 A 公司的實收資本為新臺幣(下同)20 億元,每股面額 10 元,共計發行 2 億股,現已累積法定盈餘公積 7 億元,因股份溢價發行之資本公司則有 10 億元。C 股份有限公司為非公發非閉鎖之公司(下稱 C 公司),為 A 公司重要之子公司。B 公司為非公發非閉鎖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因擴展業務之需求,擬發行 X 種特別股, X 種特別股股東有當選一席董事之權利,且每股有 3 個表決權,並對於 B 公司董事之選任、總經理之任命有否決權。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40 分) 1.若乙自行將 A 公司所持有之 C 公司的股份賣給自己,試問有無公司法第 223 條之適用?原因為何?(15 分) 2.X 種特別股之發行,其約定之內容是否全部合法?倘若最終 X 種特別股經調整後皆為適法,其股東可否選任非股東之丙當選為 B 公司之董事?若 A 公司擬吸收合併 B 公司,並以 A 公司為存續公司,在本題中有何困難?應如何解決?(15 分) 3.A 公司並無累積虧損,但 114 年因國際情勢動盪,虧損達 1.5 億。倘若 A 公司仍想每股分派一元現金給股東,應如何為之?(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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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A 上市公司(下稱 A 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下同) 200 億元,其股票每日成交量約 30 億元。 某日,A 公司董事會決議秘密積極進行 A 公司與 B 公司之重大併購案。 A 公司董事會結束後,A 公司職員甲在員工餐廳用餐時,聽見同桌之董事會秘書人員乙提及併購案,又見近日 A 公司股價持續上揚,因此也買了 2 張 A 公司股票。 兩週後,A 公司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 A 、B 公司併購案,並公告此事及後續併購時程。此後五日,A 公司股價不漲反跌;五日之後,A 公司股價又急漲數日。 嗣後,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甲為被告,依證券交易法第 157 條之 1 第 3 項規定,起訴請求高額之損害賠償。你是甲的律師,請研擬你的抗辯主張,並分析說明各項主張為法院所接受的可能性。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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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某甲省吃儉用有不少存款於銀行帳戶內,某日其鄰居乙同時擔任 A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業務員,遂向其推銷保險商品。惟因其體況與年齡不宜且無子女,遂由乙之提議下,由甲出資以甲之妹丙為要保人,丙所生之丁男為被保險人,向 A 公司投保六年期定期壽險,每年繳交,六年期滿可領回生存保險金,並指定受益人為甲。於該定期壽險中同時附加醫療保險,如被保險人因病就醫時,得請求相關醫療費用給付。投保前,某丁常因胃不適於半年內經常性就診但狀況並未獲得完全改善,於契約訂立時針對保險人之書面詢問:「過去兩個月內被保險人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丁不以為意則答:「否」。投保六個月後,丁經檢查始發現其胃不適之主因係因胰臟癌引起,並開始接受治療。此時丙為籌措醫療費,遂向 B 銀行借款,不料丙借出款項後遭詐騙集團詐騙而無法清償後續債務。B 銀行欲主張其債權遂欲就其與 A 公司所訂立之定期壽險主張強制執行。此事為甲所知,遂主張其與丙合意為借名契約,並要求應變更要保人為自己。試問:保險人得否主張因丁違反告知義務故解除契約?又保險人如得知其實際出資者甲為借名人,丙僅為出名人時,得否因甲與丁欠缺保險利益,故主張保險契約無效?(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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