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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年度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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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別:
學士後法律組
科 目:
刑法概要
年 度:
92
全卷點數:
0 點
點閱次數:
2626
銷售明細:
19
考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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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試就刑法中所稱公務員,說明其意義為何?並舉例釋明何種犯罪以具公務員身份要件?(25%)
二、試述遞奪公權之意義,內容為何?並說明其宣告可為如何之分類?(25%)
三、刑法第 241 條與第 298 條同為略誘罪,何以後者須告訴乃論,前者則否?試說明其原因。(25%)
四、試述何種情形之竊盜罪得免其刑?何種情形之竊盜罪須告訴乃論?(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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