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草案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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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委員徐富癸等 16 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增訂第 45-1 條條文草案
2026-05-18 [ 評論數 0 篇]
法規名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提案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5  月 8  日
提案字號:院總第 20 號  委員提案第 11021233 號
資料來源:立法院第 11 屆第 5  會期第 9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提 案 人:徐富癸
連 署 人:沈發惠
          鍾佳濱
          陳亭妃
          沈伯洋
          陳培瑜
          李坤城
          王美惠
          王正旭
          陳秀寶
          林月琴
          郭昱晴
          吳沛憶
          羅美玲
          張雅琳
          黃  捷
案    由:本院委員徐富癸等 16 人,為避免守法駕駛人替高風險、經常違規之駕駛
          人分攤風險成本,駕駛人涉及重大交通違規,於一定期間內投保強制險時
          ,得依法加收保費,爰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一條
          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    明:根據警方統計,2025  年毒駕移送超過 8  千 6  百件,相較 2024 年增
          加 6  千多件,而在酒駕方面,移送法辦件數 3  萬 1  千多人,相較去
          年同期 2  萬 7  千多人,增加 3  千 6  百多人,上升 13%。光是酒駕
          就造成將近 9  千人死傷。這些高風險行為,不僅造成社會成本,也增加
          整體保險負擔。


第 45-1 條 被保險人於其違規成立後一定期間內,保險人得於投保或續保本保險時,
           加收風險附加費。
           其加收風險附加費之違規態樣、車種、費率、期間、對象及其他相關事項
           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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