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昨(十五)日修正
「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開放可幫家人網路投保旅遊不便保險或旅行綜合保險,同時也開放保險公司可在官網銷售重大疾病險及定額型健康保險商品,以提升消費者網路投保與申請保險服務的便利性,及促進金融科技發展與保險業數位轉型。
金管會指出,考量於家庭旅遊的場景,消費者有為同行家屬一併投保旅遊不便保險或旅行綜合保險的需求,因此新修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6點放寬要保人為具有保險利益關係者網路投保旅遊不便保險或旅行綜合保險的限制。且同事項第8點並明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應以生物辨識、行動身分識別、金融行動身分識別或數位憑證等方式完成身分確認及意思表示;另要保人為七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投保者,被保險人的意思表示得以上傳身分證明及投保意願簽名文件為之,保險公司並應以適當方式確認該意思表示為被保險人本人所為。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許多疾病的治療已無需住院診療或需以自費支付。為提升民眾投保重大疾病健康保險與定額型健康保險的便利性,以填補相關醫療費用支出,新修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7點放寬保險業網路銷售重大疾病保險的管道,不以透過主管機關指定平台入口銷售為限,及開放保險業得辦理定額型健康保險網路投保業務。此外,為強化保戶辦理網路保險服務的身分確認程序,同事項第13點則明定保險業應依網路保險服務事項的風險等級,選擇信賴等級相當的身分驗證機制。
金管會最後表示,因消費者使用電話習慣的改變,保險業確認投保意願所執行抽樣電話訪問作業,常發生保戶拒接電話的情形。為解決實務上的困境,新修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17點放寬財產保險既有保戶續保案件免予抽樣電話訪問的適用條件,不以承保內容及保險金額與前一年度相同者為限。如電話聯繫要保人未成或拒訪,除投保投資型年金保險者外,保險業應補寄信件、簡訊或電子郵件提醒相關投保權益,並留存紀錄或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