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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網購新制 3 月 1 日上路 採預先委任制防堵海外詐騙包裹
法源編輯室/ 2026-02-26 [ 評論數 0 篇]
財政部於日前修正「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第17條、第29條」及「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第18條、第32條」,明定自今(一百十五)年三月一日起,就個人進口簡易申報快遞貨物採取「實名認證」線上委任者,全面實施「預先確認委任」制度,以防杜冒名報關,維護民眾個資安全及防止幽靈詐騙包裹。

財政部表示,「預先確認委任」制度是指民眾網購境外貨物後,先由報關業者透過「EZ Way易利委」應用程式推播貨物資訊予民眾,經民眾確認與實際購買的貨物相符並完成線上委任後,再由報關業者辦理後續報關程序,以防杜不肖人士盜用民眾個資,冒名進口違禁物品或詐騙包裹,損害民眾權益。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為避免應課徵特別關稅的貨物利用簡易申報制度逃漏稅捐,新修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新修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增列課徵特別關稅及經濟部依貿易法採取進口救濟的貨物,應以一般進出口報單辦理通關。此外,為推動簡易申報進口快遞貨物全面實施預先委任,新修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7條新修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8條也明定未依列舉方式之一完成報關委任者,海關得不受理報關。

財政部最後表示,為預留進口人與報關業者準備時間,新修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29條新修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32條明定自一百十五年三月一日施行。最後更呼籲民眾於網購後請密切注意報關業者通知及應用程式推播訊息,務必詳實核對貨物品項及申報金額等資訊;若有誤或遭冒名,請點選「申報不符」並洽報關業者釐清,待業者重新推播正確資訊後再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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