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昨(二十三)日表示,隨著全球提倡節能減碳的趨勢,各地皆掀起一陣電動車的風潮,我國也由經濟部主導推動電動車示範運行計畫,期望能夠藉此推動低碳節能的智慧電動車產業。
經建會表示,在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中有五大發展策略,分別為訂定環保節能標準、推動電動車先導運行、提高消費者購車誘因、健全友善使用環境及輔導產業發展。雖然現階段而言,電動車輛成本仍過高,且續航力、能量補充方式與傳統車輛還有相當大的差異;但為了讓消費者能瞭解電動車的優點並適應此種新科技產品,由經濟部主導推動的電動車示範運行計畫。參照經濟部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輔導作業要點第4點第1項規定,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的提案類型分為有利於後續先導運行專案研擬的先期研究,以及執行先導運行計畫內容的先導運行專案。
經建會指出,目前所推出的電動車示範計畫在各地區都有各自不同的獨特亮點特色,像台北專案可讓消費者利用短租旅遊服務體驗大台北低碳旅遊;台中專案特色在於可驗證電動車在公務接駁、環保稽查及警務巡邏等不同營運模式下的使用狀態;台南專案藉由計畫促使在地產業升級;日月潭專案方面則配合電動巴士、纜車等電動載具打造出新的旅遊模式。藉由各種不同的示範計畫,除創造民眾參與機會,同時打造出新的商業模式,以擴大電動車服務層面,持續促進產業發展。參照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補助電動大客車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一般公路客運業者得由公路總局提報申請補助電動大客車需求計畫。
此外對於符合經濟部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輔導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的智慧電動車以及其營運模式軟體、硬體設備和其他支援項目,工業局得予以補助。且依同要點第22點規定,接受補助的計畫成果歸受補助者所有,但基於國家利益或社會公益,得與受補助人協議,取得該計畫成果無償、不可轉讓及非專屬的實施權利。另消費者要是現在購買輕型等級電動機車,依照經濟部發展電動機車補助及獎勵實施要點第13點第1項第2款規定,每輛補助新台幣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