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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新制上路 勞動部:協助勞雇雙方順利接軌適用
法源編輯室/ 2017-01-03 [ 評論數 0 篇]
勞動部日前表示,《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布,其中,第37條「國定假日全國一致」規定,及第38條「特別休假」新規定,將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勞動部指出,依新修正《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自一百零六年元旦起,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回歸內政部之一致性規範。另同法第38條所定「特別休假天數調整」、「特別休假期日以勞工指定為原則」、「雇主應告知勞工排定特別休假」、「特別休假未休完日數雇主應給付工資」、「雇主應於工資清冊記載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並定期以書面通知勞工」等規定,同步自明年施行。

勞動部說明,為使《勞動基準法》新舊規定順利轉銜、無縫接軌,已發布勞動部105年12月30日勞動條3字第1050133033號解釋令,釋明「與母法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牴觸之施行細則條文不適用」。至於應配合修訂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以及研訂母法授權之「主管機關受理檢舉案件之保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也將於六月底前完成法制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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