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3 日
公告文號:台內營字第 1110813899 號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 第 28 卷 145 期
預告終止日:中華民國 111 年 10 月 3 日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二十七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
建築技術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自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發布施行後,歷經多次修
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九日。因現行公寓大廈排水設計及設備多採用
傳統貫穿樓板方式施作,造成廚房或衛浴空間設備之排水漏水問題及噪音干擾,為減
少住戶間漏水維修之衝突,便利排水設備管理檢查及維護更新,爰擬具本規則建築設
備編第二十七條之一,增訂公寓大廈全部或部分得採同層排水系統,及該系統敷設方
式之規定。
第 27-1 條 建築物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稱公寓大廈者,其全部或部分得採同層排水
系統。
依前項規定採同層排水系統者,其給水排水衛生系統之排水管、排水橫支
管及給水排水衛生設備同層敷設,不貫穿分戶樓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