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訊 - 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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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漁會法施行細則」
2024-03-20 [ 評論數 0 篇]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二十日農業部農漁字第 113151218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2 條條文
第 22 條   漁會會員(代表)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及出席上級漁會之會員代表。
           二、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及事業資金之金額。
           三、議決會務、事業計畫與報告及年度預、決算。
           四、議決各種章則。
           五、議決漁業改進推廣費之收繳及運用。
           六、議決對外借款及放款之最高額。
           七、議決漁會財產之處分。
           八、議決本法第十八條所定會員除名之處分。
           九、議決其他有關會員權利、義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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