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勞動部
發文字號:勞動發攬專 字第 1150505860A 號
發文日期:民國 115 年 07 月 01 日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 第 32 卷 119 期
相關法條: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 40、41、58 條(114.12.30)
要 旨:勞動部公告指定雇主自我國境外引進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之媒合方式,並自
即日生效
主 旨:公告指定雇主自我國境外引進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之媒合方式,並自即日生
效。
依 據: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 58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一、雇主依本辦法第 58 條第 1 項規定,經本部認定符合第 40 條第 2
項及第 41 條資格並核定可聘僱名額後,自我國境外引進聘僱外國技
術人力,應依本公告規定方式辦理媒合。
二、本部建置之媒合系統上線前,媒合方式如下:
(一)雇主應向本部提出外國技術人力媒合需求。
(二)本部依雇主需求,提供符合資格之外國技術人力名單。
(三)雇主應自前款名單中,與外國技術人力進行媒合程序。
三、本部建置之媒合系統上線後,雇主應依該系統辦理媒合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