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 - 關稅
  • 社群分享
海關得建置關港貿單一窗口以簡化進出口作業流程 立法院初審通過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源編輯室/ 2013-04-16 [ 評論數 0 篇]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十五)日通過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除了增訂海關得建置關港貿單一窗口,整合財政部、交通部及經濟部的資訊系統,用以簡化進出口作業流程外,也刪除進口報關時應檢附提貨單的規定。

海關報關程序一向是各企業所關注的焦點,尤其是台灣地區屬於依靠進出口進行貿易為經濟活動的國家,其相關程序都是政府所密切注意的問題,而為了簡化報關程序,並使其符合國際規範,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將透過「單一窗口」制度實施,已達到「一次申辦,全程服務」的一站式服務便捷作業需求。

根據通過的草案規定,海關所建置的「關港貿單一窗口」,將會整合財政部海關通關系統、交通部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台及經濟部的資訊系統,用以簡化進出口作業流程,只要是採用與相關機關或其受託機構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者都可適用;此外,因為提貨單不是報關的必要文件,因此為了簡化通關程序,該次修法也刪除了進口報關時應檢附提貨單的相關規定。

參照行政院通過的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10條之1第1項的規定,依關務、航港、貿易簽審、檢驗及檢疫相關規定提出的資料,採與相關機關或其受託機構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者,得經由海關建置的關港貿單一窗口進行報關程序;並且依照同草案第17條第1項規定,口報關時,應填送貨物進口報單,並檢附發票、裝箱單及其他進口必須的有關文件。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