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外交部
發文字號:外授領二 字第 1076800184 號
發文日期:民國 107 年 02 月 22 日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 第 24 卷 34 期 8851 頁
相關法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 19 條(106.11.22)
要 旨: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 19 條第 3 項規定,公告 107 年度
外國專業人才申請來臺尋職簽證人數限額為 2,000 人
會 銜:外交部 107.02.22 外授領二字第 1076800184 號、內政部台
內移字第 1070941535 號公告會銜
主 旨:公告本(107) 年度外國專業人才申請來臺尋職簽證人數限額為 2,000人
。
依 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九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依據上(106) 年 10 月 19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經濟、社會福
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 1 次聯席會議及上年 11 月 9
日國家發展委員會召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相關子法及配套措
施第 1 次協調會議決議,公告本年度外國專業人才申請來臺尋職簽證人
數限額為 2,0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