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
功能介紹
預約服務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司法判解
行政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法學論著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意見回饋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著作權仲介團體的性質疑義?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章忠信
出版日期:
2007.11.04
資料來源:
台灣
頁 數:
1
點閱次數:
1003
下載點數:
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章忠信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著作
;
著作權仲介團體
;
集體管理組織
;
經紀公司
;
管理規費
;
代理
;
替代性
中文摘要:
「著作權仲介團體」與「房地產仲介」或「人力仲介」不同,是個由著作權人基於處理集體授權業務之目的,向著作權人收取管理費而組成的公益性社團法人。「集體管理組織」所管理的著作,普遍具有任意替代性,尤以音樂最為典型。至於其他著作,因不可替代性高,通常則透過專業的經紀公司處理。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章忠信,著作權仲介團體的性質疑義?,法源法律網,2007年11月04日,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dt_article.aspx?AID=D000020765(最後瀏覽日:2024年09月08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