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媒體;傳送;管道;託播;侵權;頻道 |
中文摘要: |
關於中華電信 MOD 做為電視服務的平台,MOD 就應該以提供良好的服務,來吸引各頻道媒體委託傳送,而各頻道媒體目前均有自己的傳送管道,將節目對視聽公眾發送,中華電信縱使不能說服他們轉換到 MOD,但至少也要讓各頻道媒體感受到 MOD 是他們可以同時託播的重要傳送管道之一。至於,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37 條的系統經營者「必載」無線電視電台之節目及廣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曾提出刪除的構想,為了讓 MOD 與系統經營者兩個平台站在同一個立足點競爭,決定維持公視、華視等公廣集團仍列為必載頻道外,而台視、中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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