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授權他人利用著作;著作財產權讓與;專屬授權;授權契約;著作重製物;散布權 |
中文摘要: |
原則上一般性的外國原著,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本地出版業者,取得授權費用後,即不再理會其後續發展,故所有中譯、發行、盈虧或侵害之取締等後續問題,均由本地出版業者自行負責,原著的著作財產權人概不涉入。較有市場地位的外國原著,著作財產權人會要求與本地出版社共享中譯本的著作財產權,授權後的後續工作也會參與。至於最強勢的外國原著出版社則是採全面性的掌握。實務上各種外國原著的中譯本引進係如何約定,取決於市場機制,通常會被引進的外國原著都是市場地位強勢者,否則也無引進價值,其為本地出版業者難以爭取到較為優越條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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