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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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何謂「六一二大限」?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章忠信
出版日期: 2004.02.11
資料來源: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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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章忠信
關 鍵 詞: 外國人著作著作權著作人同意翻譯銷售
中文摘要: 所謂六一二大限,乃是指在八十一年六月十日以前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就外國人著作所為之翻譯,於八十三年六月十二日以後不得再行販售。對於違反六一二大限繼續銷售之行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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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忠信,何謂「六一二大限」?,法源法律網,2004年02月11日,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dt_article.aspx?AID=D000022660(最後瀏覽日:2025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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