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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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我國建立政府律師制度初探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張祐齊邱怡璋張榕容
出版日期: 2010.05.24
資料來源: 台灣 作者提供
頁  數: 31 點閱次數: 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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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張榕容
關 鍵 詞: 政府律師專門職業與技術人員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公職醫師律師制度
中文摘要: 國內律師錄取人數逐年增加,政府機關具有律師資格之公務員不在少數,但礙於相關法令限制,這些具律師資格之公務員,並不能登錄執業。在服務機關涉訟時,亦無法委請這些對業務嫻熟之公務員代表機關出庭,反須委請外界民間執業律師。行政院吳院長敦義在 2010 年 2 月 9 日主持中央廉政委員會議中,要求法務部研擬在行政機關設置政府律師。本研究嘗試從國外政府律師制度及我國現行專技人員相關規定嘗試初步探討建立政府律師制度之相關面向。
目  次: 壹、前言
一、研究動機與目的
二、研究方法
貳、我國律師制度簡介
一、資格取得
二、執業範圍
三、責任義務
四、本質
五、法律地位
參、政府律師簡介
一、何謂政府律師
二、國外政府律師制度簡介
(一)美國
(二)新加坡
(三)香港
肆、我國現行專門職業與技術人員制度簡介
一、何謂專門職業與技術人員
二、現行專技人員與公務人員交流相關制度
(一)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
(二)公務職務須具備專技資格
(三)訂定特別條例
伍、我國建立政府律師制度相關面向初探
一、法律層面
(一)成立律政司
(二)訂定律政人員人事條例
(三)設立律師職系
二、工作職權
(一)負責機關訴訟案,成為訴訟代理人
(二)中性事務應回歸政府律師辦理
(三)協助債務人作成更生方案
(四)消費者保護業務
(五)與法制人員之分工
三、角色衝突
陸、結論與建議
參考文獻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張祐齊、邱怡璋、張榕容,我國建立政府律師制度初探,法源法律網,2010年05月24日,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dt_article.aspx?AID=D000023254(最後瀏覽日:2025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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