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擄人勒贖;犯罪手法;專案小組;回訪制度;即時救援機制;偵查策略;預防策略 |
| 中文摘要: |
近年來,暴力與狡詐結合型態案件遽增,不僅消耗龐大的社會成本,許多駭人聽聞的案件更加深了民眾的被害恐懼感,其中尤以擄人勒贖案件最為嚴重。例如民國 76 年學童陸正被綁架撕票案、86 年白曉燕遭綁架撕票案、95 年悅氏礦泉水董事長陳進原遭綁架案,以及張錫銘、林明樺犯罪集團所犯下之擄人勒贖案,均造成國內治安的危機。 本研究認為有必要針對被綁架者及其家屬,研析他們對於歹徒勒贖的反應與心理狀態,以便警察人員日後偵辦此類案件,能順利與被綁架者家屬溝通,進而與歹徒周旋、營救人質及偵破案件。再者,家庭結構或教養不當已被認為與犯罪具有密切關係。因此,本研究特別針對擄人勒贖案件犯罪者成長、人格發展、交友、犯罪過程深入探究,研擬有效預防及偵查策略。期盼本研究可成為此類犯罪本土性研究先驅,研究發現與成果提供實務界及學術界參酌。 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一、警察未來偵查策略之重點,可分為七項主軸:(一)偵查情報管理;(二)與被害者及家屬建立信賴關係;(三)執行偵查逮捕策略;(四)專案小組之組織管理與獎懲制度;(五)新聞媒體政策;(六)警察教育訓練;(七)有效解決資通科技犯罪;(八)建立兩岸四地犯罪情報交流機制,構築打擊犯罪情報交流,常態化警政交流,建立合作模式。 二、人質被綁架期間,本研究建議人質應:(一)放低姿態傾聽綁架者意見,並顯示同意狀,博得歹徒好感;(二)保持求生意志;(三)隨時做好求救及脫逃之準備;(四)不任意食用歹徒提供之食物,但必須吃維持生命機能所需食物;(五)與歹徒稱兄道弟,假裝與黑道熟識,以避免遭到傷害;(六)告訴歹徒,殺害人質無益處,留下人質生路,可以協助其取得贖金,日後會報答不殺之恩;(七)佯稱生病,博取同情;(八)避免爭執或哭鬧,冷靜面對。 三、建議政府與刑事司法體系採取相關作為,包括:(一)警察機關:以保護人質安全為最高原則、積極處理、教導被害人與歹徒談判、建立標準作業流程、與媒體溝通;(二)檢察官應與警察、被害者家屬及媒體等合作與溝通,將嫌犯羈押、起訴,求處重刑;(三)法官應速審速決,從重量刑;(四)矯治機構應研擬有效的矯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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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緒論 一、問題背景 二、研究目的 三、名詞詮釋 貳、文獻探討 一、近 10 年我國擄人勒贖案件概況分析 二、擄人勒贖犯罪之相關理論探討 三、國內文獻探討 四、國外文獻探討 五、即時救援機制 參、研究方法與設計 一、研究策略 二、研究方法與架構 三、研究工具 肆、質化研究取向-警察人員訪談資料分析 伍、質化研究取向-犯罪者訪談資料分析 陸、質化研究取向-被綁架者訪談資料分析 柒、質化研究取向-被害家屬訪談資料分析 捌、焦點團體法資料分析 玖、量化研究取向-問卷調查資料分析 拾、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二、建議 三、研究限制部分 四、未來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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