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股份過戶;閉鎖期間;基準日制度 |
中文摘要: |
股份轉讓後,非將受讓人之基本資訊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此稱為過戶。 股份轉讓是股東之間的法律行為,公司並未參與,若不向公司辦理過戶,公司無從得知股份已異主,故過戶制度是保護未參與股份轉讓之公司所設之規定。無論有無發行股票、普通股及特別股均須辦理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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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股份過戶之效力:對抗要件 一、取得股東身分之要件 (一)決定出席股東會權利之歸屬 (二)決定盈餘之歸屬 二、過戶手續 參、閉鎖期間(法定禁止辦理過戶期間) 一、股東會閉鎖期間 二、盈餘分派閉鎖期間 三、閉鎖期間之計算 四、閉鎖期間之訂定 五、禁止過戶之效力 肆、閉鎖期間制度的未來:基準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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