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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線上法學教室】董事與公司交易之決策機關(締約權與議約權之爭)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戴銘昇
出版日期:
2022.09.26
資料來源:
台灣 作者提供
頁 數:
2
點閱次數:
565
下載點數:
8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戴銘昇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董事
;
締約權
;
議約權
中文摘要:
公司法第 223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由監察人為公司之代表。」由監察人「代表」公司係屬「締約權」,而條文未進一步表示,關於締結此一契約之「議約權」(決策權)是否亦歸屬於監察人?本文將對此予以討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戴銘昇,【線上法學教室】董事與公司交易之決策機關(締約權與議約權之爭),法源法律網,2022年09月26日,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dt_article.aspx?AID=D000024131(最後瀏覽日: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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