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罪疑唯輕原則;有疑唯利被告原則;因果關係;客觀歸責;條件理論;因果等價條件 |
| 中文摘要: |
當科學鑑定未能確認刑法判斷所需要的前提事實時,法官仍然不能拒絕裁判;如果加進這個「事實不明」的因素,簡單的案例可能變成複雜無比,而這正是許多法官要實際面對的情況。以因果關係及客觀歸責為例,一個有效的刑事法的解決方案,應該要綜合而非排除這個事實不明的因素,更不是讓法官最後訴諸於主觀恣意的相當或不相當。本文擬以一則德國實際上發生的案例為基礎,探討事實不明時,有疑唯利被告原則,即通稱的罪疑唯輕原則如何介入因果關係及客觀歸責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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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與案例 貳、因果關係與罪疑唯輕 一、F 敲擊行為與 M 死亡結果的因果關係 二、S 敲擊行為與 M 死亡結果的因果關係 參、客觀歸責與罪疑唯輕 一、F 敲擊行為與 M 死亡結果的客觀歸責 二、S 敲擊行為與 M 死亡結果的客觀歸責 肆、結論 一、就 F 行為言 二、就 S 行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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