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職權調查主義;舉證責任;違反職權調查義務 |
中文摘要: |
行政程序上所謂職權調查主義,乃指行政機關有義務依職權調查事實真相,而不受當事人陳述之拘束。概念上,職權調查主義係相對於民事訴訟法所採取之辯論主義,然而,職權調查主義與辯論主義之區別,則為就調查事實方面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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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意義 二、職權調查之範圍 三、職權調查之方法 A. 證據方法不受限制 B. 當事人之參與義務 C. 第三人之參與義務 四、職權調查義務之界限 五、證據自由心證原則 六、實質舉證責任 七、違反職權調查義務之法律效果 八、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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