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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論違憲審查制度的改進-由「多元多軌」到「一元單軌」的改制方案
編著譯者:
湯德宗
;
吳信華
;
陳淳文
出版日期:
2005.05
集叢名稱:
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四輯)
頁 數:
51
點閱次數:
1918
下載點數:
20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湯德宗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違憲審查
;
司法權
;
抽象審查
;
具體審查
;
憲法解釋
中文摘要:
迄今司法院提出的「司法院定位」改革方案似乎僅限於法院組織的整併。「一元多軌」與「一元單軌」的形式差別在於:前者司法院中既有「大法官」職司「憲法解釋」,也有「法官」審理「各種訴訟」;後者司法院只有「大法官」13 至 15 人,兼理「憲法解釋」與「訴訟裁判」。目前司法院「大法官」僅為抽象「憲法解釋」,不事具體「審判訴訟」的作法,勢需有所變革!為開展視野,俾利改制之探索,並希知己知彼,明智抉擇,本文擬由比較憲法的宏觀角度切入,由「違憲審查制度」的類型分析出發,包括:「學理類型」與「操作典範」,重新認識我國現行釋憲制度,包括:所謂「憲法解釋」的內容、以及現制在比較違憲審查制度中的體系定位。其次,本文擬反省「違憲審查」制度的立意,確認現制缺失,明確設定改制目標。最後,擬參照司法院「兩目標、三階段」司革時程,提出具體的改制方案供參。
目 次:
前言
壹、比較違憲審查制度類型
一、集權式審查 v.分權式審查
二、抽象審查 v.具體審查
三、事前審查 v.事後審查
四、諮詢性審查 v.拘束性審查
貳、各國違憲審查制度
一、美國-典型的具體審查
二、法國-典型的抽象審查
三、德國-抽象審查與具體審查的混合制
參、我國現行違憲審查制度
一、現制內涵
(一)單純憲法疑義解釋
(二)法令違憲疑義解釋
(三)機關職權爭議解釋
(四)法令侵害人權爭議解釋
(五)地方自治疑義解釋
(六)違憲政黨解散裁判
二、現制定位
肆、違憲審查建制目的之省思
一、保障基本人權
(一)抽象審查因「解釋」與「裁判」分離,遲延正義實現
(二)抽象審查因「解釋」與「裁判」分離,易生憲法疏離
二、維護權力分立
(一)確認「違憲審查」為「司法權」之作用
(二)「抽象審查」應避免侵奪「立法權」(含修憲權)
三、控制規範秩序
(一)抽象審查原為有效控制法規範秩序
(二)集權式審查原期迅速確認違憲法規
伍、改制方案
一、極簡式官版改制方案
二、兩目標三階段改制方案
(一)廢除「單純憲法疑義解釋」
(二)分化「法令違憲疑義解釋」
(三)「機關職權爭議解釋」改制為「機關憲法訴訟」
(四)「法令侵害人權爭議解釋」改制為「人民憲法訴訟」
(五)分化「地方自治疑義解釋」
(六)維持「違憲政黨解散裁判」
陸、未來展望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7、78、79、82、114、171 條 (36.01.01 版)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3 條 (81.05.28 版)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 (86.07.21 版)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4、5、9 條 (89.04.25 版)
司法院組織法 第 4 條 (36.03.31 版)
司法院組織法 第 5 條 (46.12.13 版)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60、62 條 (91.01.25 版)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7 條 (59.08.31 版)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 第 2、4 條 (47.07.21 版)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 第 19 條 (82.07.30 版)
地方制度法 第 30、43、75 條 (88.01.25 版)
人民團體法 第 3、44 條 (91.12.11 版)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 第 2 條 (37.09.16 版)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5、13、19、21、26 條 (82.02.03 版)
相關判解:
院解字第 4012 號
釋字第 137 號
釋字第 177 號
釋字第 183 號
釋字第 185 號
釋字第 188 號
釋字第 2 號
釋字第 209 號
釋字第 216 號
釋字第 218 號
釋字第 224 號
釋字第 242 號
釋字第 251 號
釋字第 295 號
釋字第 314 號
釋字第 325 號
釋字第 328 號
釋字第 329 號
釋字第 362 號
釋字第 364 號
釋字第 371 號
釋字第 372 號
釋字第 374 號
釋字第 395 號
釋字第 405 號
釋字第 410 號
釋字第 419 號
釋字第 434 號
釋字第 436 號
釋字第 445 號
釋字第 455 號
釋字第 457 號
釋字第 461 號
釋字第 477 號
釋字第 483 號
釋字第 499 號
釋字第 509 號
釋字第 520 號
釋字第 527 號
釋字第 530 號
釋字第 535 號
釋字第 553 號
釋字第 572 號
釋字第 86 號
臺灣高等法院 90 年度上更(一)字第 533 號 刑事判決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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