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刑罰法規;法律優位原則;法治國家原則;國家統治權力 |
中文摘要: |
在當代國民主權原理下,國家之存在以及任務,均以實現國民最大利益而存在,從而國家自國民取得統治權力,此種國家統治權力,即為「國家主權」;國家統治力為能實現保障國民最大福祉,藉由權力分立原理,將國家主權分由數個權力機關行使,基於相互制衡機制,協力達成任務。首先,立法機關職掌制定國家刑罰權發動要件,司法機關負責確認人民之行為是否符合國家刑罰權之發動要件,至於行政機關則負責執行已經確認的國家刑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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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問題所在 貳、法規之類型、結構與效力 參、刑罰法規間之規範關係 肆、代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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