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行政罰;裁處權時效;非裁罰性不利處分;接續行為;押標金 |
中文摘要: |
裁處權時效起算之認定與行為終了之概念有關,行政罰範圍之界定係行政罰此種裁罰性不利處分與其他非裁罰性不利行政處分間之區隔問題,兩者皆係行政罰法中核心之爭議問題,自具有學理及實務上之探討價值,本文將就上述二者深入討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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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行為終了之認定與行政罰裁處權時效之起算 參、行政罰範圍之界定與行政罰裁處權時效 一、非裁罰性不利處分與行政罰之區隔-以禁止一定業務之執行為例 (一)實務案例之整理 (二)司法院釋字第 612 號解釋的弦外之音 (三)小結 二、政府採購程序中之行政罰? (一)押標金之不予發還或追繳 (二)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拒絕往來廠商之公告 肆、代結論—離題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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