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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證己罪原則;告知義務;緘默權;供述證據;協力義務;非供述證據;主動基準 |
中文摘要: |
「不自證己罪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程序的共通基礎原則,我國刑事訴訟法也繼受此項原則,但立法技術係採用以反面課予國家機關「告知義務」的間接方式予以規範。本文將探討我國關於不自證己罪原則之核心保障範圍,並將其劃分為三個核心要素,以此為出發點,對於我國近年之裁判進行檢討不自證己罪原則的「射程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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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供述要素:非供述證據之不自證己罪 一、基本問題:不自證己罪原則限於緘默權保障? 二、實務見解 (一)「基本公式」:兼容並蓄的「證據資料」概念 (二)供述證據 (三)非供述證據 三、本文評釋 (一)供述基準與主動基準 (二)供述基準之根本難題 (三)最高法院之突破與侷限 參、強制要素:「依法」強制之不自證己罪? 一、基本問題:於法有據之間接強制 二、實務見解 三、本文評釋 肆、刑事要素:非刑事程序之不自證己罪? 一、基本問題:刑事程序以外之陳述及協力義務 二、實務見解 三、本文評釋 伍、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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