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緩起訴期間;新事證;再行起訴;猶豫期間 |
中文摘要: |
我國於 2002 年引進緩起訴新制,至今已運作有多年,期間陸續出現不少立法者始料未及的實務問題。本文以下將擬以其中一個重要且常見的實務問題為研究對象,據此進而檢討緩起訴之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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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實務之見解 一、九十四年台非字第二一五號判例(色情光碟案) (一)案例事實 (二)原確定之判決 (三)非常上訴之判決 二、九十五年度台非字第二八四號判決(人頭帳戶案) (一)案例事實 (二)原確定之判決 (三)非常上訴之判決 參、本文之評釋 一、問題之所在:立法漏洞 二、漏洞之填補:先行撤銷說或逕行起訴說? (一)偵審程序見解之檢討 (二)類推適用撤銷緩起訴規定之理由 (三)對逕行起訴說之質疑 三、緩起訴處分與案件同一性問題 (一)傳統爭議:事實同一或法律同一? 1、實務傳統舊說與傳統新說 2、批評與質疑 3、個案之檢討 (二)衍生問題:運用於緩起訴處分之難題 肆、立法之檢討 一、緩起訴處分之程序 二、緩起訴之禁止再訴效力:歪打正著! 伍、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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