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
功能介紹
預約服務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司法判解
行政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法學論著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意見回饋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Rogers v. Hill 289 U.S. 582 (1933)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戴銘昇
出版日期:
2016.08.01
I S B N:
9789860497885
集叢名稱:
台灣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憲法判決選譯 第 8 輯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458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戴銘昇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報酬
;
內部規章
;
浪費公司資產
中文摘要:
制定公司內部規範的權力被認為是股東權及股份表決權的體現。
內部規章是建立在一致性及繼續性的假設之上。但其規定不能牴觸股東的意思、被用來正當化實質上巨額的薪資支出及產生等同是剝奪或浪費公司資產之效果。
英文關鍵詞:
compensation
;
by-law
;
waste of corporate property
目 次:
判決要旨
關鍵詞
事實
判決
理由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戴銘昇,Rogers v. Hill 289 U.S. 582 (193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憲法判決選譯 第 8 輯,2016年08月01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