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人體組織器官;醫療自主權;物權;人體分離 |
中文摘要: |
醫學、藥學及分子生物學的研發帶來了廣大的商業利益,也帶動了人體組織器官法律地位的研究,人體組織器官財產上之利益成為近年來法律理論及實務界研討的重點之一。本文以廣受醫界重視之「醫療自主權」來討論人體組織器官之物權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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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物」的定義 參、人體組織器官與人體分離時成為「物」 肆、人體組織器官的定義 一、人體組織 二、人體器官 伍、人體組織器官之物權 一、財產權-所有權 二、非財產權-人格權 三、財產權與人格權並存於人體組織器官 陸、與人體分離之人體組織器官物權性質 一、John Moore 訴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案 二、德國精子滅失(Vernichtung von sperma)案 三、英國 Blood 夫人冷凍精子案 柒、未與人體分離之人體組織器官物權性質 一、未與人體分離活體組織器官的處分權 二、活體組織器官捐贈之決定權 捌、屍體組織器官的物權性質 一、屍體組織器官處分權 二、屍體組織器官捐贈之決定權 玖、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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