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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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論商標戲謔仿作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許曉芬
出版日期: 2016.12
出 版 社: 台灣 司法院
集叢名稱: 台灣 智慧財產訴訟制度相關論文彙編 第 5 輯
頁  數: 13 點閱次數: 1838
下載點數: 5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許曉芬
關 鍵 詞: 商標權戲謔仿作言論自由著作權合理使用識別性商譽
中文摘要: 戲謔仿作(Parodie)一詞源自於希臘語「Paroidia」,指的是另填新詞之歌或模仿詩。在文學或藝術作品上,此類創作型態隨處可見,利用一人或多人之著作,融入仿作作者個人之創意來嘲諷原作者或社會事件之創作行為,在滿足著作權合理使用之情形下,往往基於言論自由、對社會正面效益或文化多元性之鼓勵,在著作權法架構下,通常對戲謔仿作採取寬容的態度。
目  次: 壹、戲謔仿作的爭議:著作權法與商標法上之不同評價
貳、商標戲謔仿作是否為商標權保護範圍之例外
一、反對見解:應回歸商標法一般規範檢視
二、肯認見解:保護表達自由與資訊流通自由
參、判斷戲謔仿作之標準
一、基於商標法自身的考量
二、基於商標法外部的因素
肆、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許曉芬,論商標戲謔仿作,智慧財產訴訟制度相關論文彙編第5輯,司法院,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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