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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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貪污犯罪與租稅資訊之揭露-以德國經驗為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汶津廖欽福
出版日期: 2017.11
出 版 社: 台灣 法務部廉政署
I S B N: 9789860541441
集叢名稱: 台灣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暨教學個案論文集
頁  數: 22 點閱次數: 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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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陳汶津
關 鍵 詞: 租稅秘密通知義務資訊揭露犯罪嫌疑貪腐
中文摘要: 在反貪腐公約的背景下,各國無不致力於打擊貪腐犯罪,除了對於貪腐犯罪處以刑事制裁外,同時也在稅法制定諸多因應措施。
基於保障租稅義務人權益的思維,德國租稅通則訂有租稅秘密的保障規定,以避免租稅義務人的個人隱私受到國家公權力的過度侵害。但是此種保障並非牢不可破,基於犯罪追訴及重大公益的理由,德國租稅通則及所得稅法設有不同的例外規定,其中最值得注意者即為德國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5 項第 10 款,稅捐稽徵機關有向犯罪偵查機關通知犯罪事實之義務。我國類似規定則是在稅捐稽徵法第 33 條第 1 項,但內容卻相對簡化許多。本文欲從比較法的角度,藉由探討德國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5 項第 10 款的爭議問題及學說論述,反思我國稅捐稽徵法第 33 條第 1 項的規定內容,祈能在我國面臨類似問題時,提供學術上的參考意見。
目  次: 壹、前言
貳、保障租稅秘密之立法目的
參、德國保障租稅秘密之方式
肆、德國租稅秘密保障之例外規定-稽徵機關之通知義務
一、立法目的
二、犯罪嫌疑程度
三、租稅義務人未申報租稅扣除
四、追訴時效完成後
五、租稅義務人自首
伍、我國對於租稅秘密保障之例外規定
一、立法目的
二、揭露資訊的內容與犯罪嫌疑
三、主動通知或被動揭露
陸、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汶津、廖欽福,貪污犯罪與租稅資訊之揭露-以德國經驗為例,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暨教學個案論文集,法務部廉政署,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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