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數位通訊傳播;資訊揭露;通訊秘密;免責要件 |
| 中文摘要: |
2016 年 5 月行政院為因應全球資通訊、傳播科技的演進及數位匯流的現象,一口氣審查通過當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提出的「通訊傳播匯流五法」草案,報請立法院審議。可惜,因為緊接著的政權更迭,上述草案未能完成立法程序。2016 年 8 月成員改組後的通傳會,持續面對數位匯流對我國通訊傳播法制帶來的挑戰,也亟思在法制上有所回應,其中一項成果,就是在 2017 年 11 月由行政院審查通過,屆請立法院審議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 本文依據數位通傳法草案的章節順序,逐一評論各章重要條文的內容,除了分析各項規定的合理性外,也希望瞭解草案是否果真能達成:「保障數位人權、促進數位通訊傳播流通、維護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普及與近用、發展數位經濟」的立法目的。由於數位通傳法草案與其前身「電子通訊傳播法草案」一脈相承,本文在必要時也會一併論及電子通傳法的內容,併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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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總則章的規定 參、維護數位通訊傳播流通章的規定 肆、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責任章的規定 伍、數位通訊傳播服務使用章規定 陸、數位通訊傳播的普及與近用 柒、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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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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