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公開收購;敵意併購;獨立董事;獨立役員 |
中文摘要: |
當個人或公司(掠奪者)試圖取得另一家公司(目標公司)足夠之股權以控制該公司時,若目標公司之經營階層(有時是部分股東)反對,即為敵意併購。在台灣,可能是因為敵意併購的案例少見,所以一有敵意併購的情形發生時,總是引起社會各界強烈的關注,例如近年來之開發金控併購金鼎證券案及日月光併購矽品案,均長期攻占媒體版面,雙方你來我往攻防不斷。由於台灣已經在 2006 年引進了獨立董事制度,當目標公司之獨立董事於面臨敵意併購時,應該發揮什麼樣的功能?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在我們已經強制所有上市櫃公司都必須強制設置獨立董事的當下,應該是一個值得探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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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台灣法制現況與問題意識 一、獨立董事之設置依據 二、獨立董事於併購程序中之義務與責任 三、獨立董事於併購程序時之角色 四、獨立董事於公開收購時之角色 參、美國法制 一、一般董事面臨敵意併購時之注意義務 二、獨立董事(外部董事)之功能 肆、日本法制 一、獨立役員應留意之處 二、獨立役員於併購時應盡之職責 伍、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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