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委託書;金融商品;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徵求資料 |
中文摘要: |
在台灣,舉凡出現經營權爭奪戰時,委託書總是成為主戰場之一,可能因此緣故,委託書制度的相關法令規範內容也就常常被放大檢視,拜此原因之賜,授權制定「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證券交易法第 25 條之 1 也就成為授權範圍相當完整的法規範之一, 且此一規則本身也是修正頻率相當高的子法之一,可見其於實務上之重要性。委託書制度的良莠,攸關企業經營權的穩定度與市場監控機制的靈活度,太偏向任何一方都不妥,本文擬先介紹美國及日本法之法制,藉以檢視台灣現行之委託書法制,進而提出本文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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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美國委託書制度 一、公司法制 二、1934 年證券交易法 三、證管會規則 14A:委託書徵求 參、日本委託書制度 一、會社法之基本規範 二、金融商品交易法 三、金融商品交易法施行令 四、有關徵求上市股份表決權代理行使之內閣府令 肆、台灣委託書制度 一、公司法之基本規範 二、證券交易法 三、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四、委託書徵求制度之優劣 伍、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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