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資訊揭露;利益衝突;企業併購 |
中文摘要: |
本文介紹臺灣、美國、英國及日本等各國企業併購資訊揭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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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臺灣企業併購法 一、特別委員會應將審議結果提報董事會及股東會 二、應發送股東之文件得以公告及備置代替 三、免經股東會決議且決議無須通知股東之事項,應提出報告 四、合併程序之資訊揭露 五、收購程序之資訊揭露 六、分割程序之資訊揭露 貳、美國公司法 一、州法(公司法)已非規範資訊揭露之主要法規 二、資訊揭露係使利益衝突交易有效之要件 三、違反資訊揭露義務之責任 四、簡易合併程序之資訊揭露 五、現金逐出合併程序之資訊揭露 六、以「完全坦誠」義務決定何種資訊應揭露(以重大性為基準) 參、英國公司法 肆、日本會社法 一、事前揭露程序 二、事後揭露程序 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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