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人身保險;道德風險;保險利益;被保險人之同意 |
| 中文摘要: |
本文擬先從我國受託人投保保險之風險及解釋爭議出發,再從比較法之觀點,分析應否開放信託業依委託人之指示擔任要保人,為信託受益人之利益投保人身保險之重大議題。其次,並探討信託業為受益人利益投保人身保險時所可能產生之道德風險及監控機制,最後則提出簡要之結論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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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楔子 貳、我國受託人投保保險之風險及解釋爭議 一、道德風險之監控機制 二、財產保險之保險利益 三、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 (一)保險法第 16 條規定之適用及解釋 (二)保險法第 20 條規定之適用範圍 四、被保險人之書面同意及約定保險金額 參、受託人投保保險之權限及發展趨勢 一、外國法制經驗 (一)美國 (二)日本 (三)新加坡 (四)香港 (五)小結 二、我國保險法第 16-1 條規定之射程範圍 肆、人身保險道德風險之監控機制 一、保險利益之實質解釋 二、被保險人之書面同意及保險金額之約定 三、信託業受主管機關之高度監理 四、告知義務之履行及危險估計 伍、結論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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