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聯合行為;核心卡特爾;事前許可制;限制競爭 |
| 中文摘要: |
本文將先回顧我國聯合行為管制規範施行至今之實際運作情形,包括事前許可制與違法行為查處之執法實況,繼而檢討事前許可制對於聯合行為規範之實務執法所帶來的種種問題,包括許可制點狀實施、事實上事後查處制、處分書實體論述不足、未能形成當然違法與合理原則等類型化審查標準等種種令人憂心之處。在深刻反省本土實存問題之基礎上,本文進而放眼國際,分析國際間對於核心卡特爾及有益同業合作積極分流處理之重要執法趨勢,最後對於我國法制規範結構提出興革建議。本文認為無論基於國際間分流處理之執法走向,或是基於公平會受限事前許可制過於嚴格而導致無法落實執行,抑或鑑於有益聯合行為辨識度不如想像之高,廣泛散布各種經濟活動中,不適合一律要求必須事前取得許可等諸般原因,我國對於聯合行為之規範管制模式,均應儘速修法改採事後查處制,以解決當前制度結構與產業實況脫節所造成的嚴重問題,切合水平競爭者彼此合作之當今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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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我國事前許可制之運作現況 一、聯合行為申請許可案 二、聯合行為違法查處案 參、事前許可制至今造成之負面影響 一、點狀實施、事實上事後查處制 二、處分書實體論述有所不足 三、並無類似當然違法與合理原則之類型化判斷標準 四、實例:有關同業團體制定公休日之搖擺態度 肆、國際走向:積極分流處理 一、強力嚴懲核心卡特爾 二、便利有益之同業合作 伍、議改採事後查處制 一、有益聯合,辨識度低,無處不在 (一)同業共同合作研發 (二)學術圖書館採購聯盟 二、改採事後查處,正可解決當前問題 三、違法風險不升反降 四、配套措施:事前請釋與業者承諾 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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