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反酷刑 |
中文摘要: |
「禁止酷刑公約」是聯合國大會於 1984 年 12 月 10 日所通過,並經締約程序後於 1987 年 6 月 26 日生效,它統整過去一些國際人權公約中的宣示性規定 ,具體化的意義相當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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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回首前塵,以示不忘 貳、政府持續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努力已略有成果 一、立法院制定相關施行法 二、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 參、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意義 一、承認文明國家的國權與主權不當然凌駕於人權之上 二、有積極提昇「國格意識」的意義 三、在國際「人權倒退」的狀況下,有逆水行舟的時代意義 四、「反酷刑公約」國內法化的特別意義 肆、策進與展望 一、信守承諾,鞏固人民對政府的信賴 二、正視歷史,釐清真相,避免重蹈覆轍 三、深入探究「有辱人格待遇與處罰」的內涵 伍、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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